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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公民社会

2020年02月11日 20:51:28 访问量:129 作者:高淑花
由于在国家发展的过程中,各种部分的公民社会拥有越来越多接触国家机构和发展公共政策的角色,国家的界线也越来越难以区分。国家的界线总是在改变着,举例而言,如私有化、国有化、和新的管制机构的创立。半自治组织的本质经常含糊不清,在判断他们究竟属于公民社会还是国家的问题上也引起政治学家们之间的争论。

在罗尤尔根·哈贝马斯论述公共领域的概念里,他将公民社会定义为在国家制度之外的公共利益功能。相较之下早期的西方哲学家,如托马斯·罗霍布斯和黑格尔,则强调国家超越社会的地位。

一些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例如安东尼奥·罗葛兰西,则全盘质疑在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区分,他主张国家是由许多社会的部分所结合而成的。而罗路易·皮埃尔·阿尔都塞则主张公民社会的组织如教堂、学校、甚至是工会都是组成国家机构的一部分。因此,在一个国家的社会里存在着许多团体,这些团体在原则上是自治的,但仍需依赖国家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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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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