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后当街殴打教师的常某被检方起诉建议量刑1至3年,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而是择期宣判。有人认为,案件来龙去脉清晰,证据确凿,为何不当庭宣判?这其中当然有舆论导向的考虑,以及案件影响较大,法院只能谨慎审判。
支持常某殴打教师的网友们则为常某打抱不平,认为常某的行为顶多是一般的治安案件,拘留几天,赔偿几万块就可以了事,奈何被关了170多天,又被判刑1到3年,量刑太重。
有法律学者却认为“当街殴师建议量刑1年半到3年并无不当”。理由如下:河南“当街打20年前班主任”案庭审中,公诉机关对当街殴打老师并上传视频的常某某,建议量刑1年半到3年。这个量刑并无不当,而且偏轻,主要是考虑到投案自首的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结果。
一、为了发泄情绪,当街殴打他人,这本身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可以依法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殴打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当街拦路殴打,这符合刑法司法解释对寻衅滋事罪构成“情节恶劣”的类别。
三、当街打人后,发布视频,该视频长时间在社会广为流传。按照两高关于诽谤罪的司法解释,这属于在互联网辱骂侮辱他人,扰乱公共秩序的类型,也属于寻衅滋事罪范畴。
四、被殴者身份特殊,20年前系犯罪嫌疑人班主任,是典型的师生关系,学生当街殴老师,并发布视频炫耀发泄,该行为令人发指,社会影响极坏,更应严惩。
总结一下,有人说当街打人,也没有发生严重后果,定罪量刑是不是有点多了。其实不然,该案并非一个犯罪行为,而是两个分别独立的犯罪行为:殴打和发布传播视频。合二为一,这个量刑实在有点轻。
按照刑法实践,此类犯罪很可能会达到五年量刑标准,但可能因为受害人宽宥、自首情节和愿意补偿受害人,公诉机关建议降低了刑罚。
我觉得该学者的分析确实比较接近事实,量刑3年确实不轻,也没有不恰当,如果常某过后认错态度诚恳,道歉到位,赔偿也要位的话,争取被打的杨教师的谅解下,估计量刑还会减轻一些,希望常某还是争取宽大处理吧!
本案也给一些对教师怀有敌意的人一个提醒,你们可以恨教师没良心,教不好你们(你们的孩子)成才,但是千万别当街报复殴打教师,这是很恶劣的违法行为。教师不合格,做不好,师德师风不过关自然有组织和法律处理,还轮不到列位自行利用暴力解决,以暴制暴的做法是野蛮的动物行为。
当今社会对“教师”,“医生”,“律师”等职业怀有很深的成见,认为这类职业都是让大家过得不好的原因,事实上自己人生的不如意问题还是出现在自身,那种“拉屎不出赖泥硬”的做法是永远也解决不了问题的。
不可否认,以上三种职业确实出现很多败类,可是大家想想,除了以上三种职业出现败类,公务员等各行各业哪一个行业敢说自己纯洁?谁敢说自己屁股没有过黑点?所以,在社会风气良好的环境下,如果自己过得不如意,那还是多反省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符合时代的潮流吧!


